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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食品添加剂标准应该生产先行

发布时间: 2011-06-20来源: 天鹏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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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化建设严重滞后于行业的发展,远远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由于标准的缺失,我国众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能申领生产许可证,处于或将处于“被无证生产”甚至停产的困境。

    近日,在谈及目前众多食品添加剂产品处于无标准生产的状态这一问题时,香料香精行业权威专家、长期从事食品添加剂法规研究的上海香料研究所原所长金其璋高级工程师的观点是:制订产品标准应该立足于实际,应该先生产,在获得批量生产的数据和经验之后,再据此制订科学合理的产品标准。

    据金其璋高工称,《食品安全法》自实施以来,引发了监管方面的很多问题,例如,对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管理制度,致使各监管部门的衔接不到位。目前,众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因其产品无相关标准而无法申领生产许可证,问题的根源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缺陷。在食品添加剂标准备案的问题上,卫生部和质检总局尚未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另外,在是先办理营业执照还是先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问题上,有些地区的工商部门和质监部门也相互推诿:这些地区的工商部门坚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应该先办理生产许可证,之后才可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质监部门则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之后才可到质监部门办理生产许可证。对这种工商和质监部门之间的争执,金其璋高工认为,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应该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再办理生产许可证。

    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必须要先有产品标准,才可办理生产许可证、投入生产;否则,生产企业将被按照“无证生产”查处。为此,国家质检总局于2010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137号公告),其中有一条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各级质监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查处生产、使用未获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产品的行为。

    对于这则公告中的“3月1日起质监部门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行为”的规定,金其璋高工认为这根本无法执行,因为,我国的食品添加剂产业发展较晚,标准很不完善。而制订产品标准是一个十分严谨的过程,不仅需要丰富的生产实践数据,还需要较长的时间,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实现的,制订一个标准至少需要1-2年时间。

    到目前为止,很多食品添加剂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还没有出台,有些添加剂生产企业因此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

    据金其璋高工介绍,复合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制订情况就更复杂。去年,《复合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草案)讨论了两次,但最终未获通过,主要原因是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品种无以计数,一个标准不可能覆盖所有的产品;只可出台一个复合食品添加剂标准制订的指导原则。

    对于食用香料香精而言,标准缺乏情况也相当严重。

    长期关注食品安全、多年从事食品添加剂管理工作的知名人士,江苏省昆山市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沈辉秘书长也认为,只有尽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才能有效促进食品添加剂行业发展、保障食品安全。也只有这样,才能给基层执法机构以明确、科学的执法依据。

以食品添加剂标准为例,就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我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工作严重滞后于行业形势,影响了行业的顺利发展。

    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由于标准的缺乏,我国众多食品添加剂将处于“被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尴尬境地,将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金其璋高工认为,发生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有关政府部门的不作为,结果是不仅使企业遭受损失,政府的公信力也将大大降低。

    据金其璋高工介绍,我国有些政府部门集多种权力于一身,既当立法者,又当管理者和裁判员。但问题是有些管理部门并不懂得专业知识,也没有充足的时间来参与这些事务。他认为,很多法规的制订应积极邀请行业协会和专家参与,政府部门主要充当管理者的角色,这可大大减少政府的麻烦、提高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