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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市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近日出台并开始实施

发布时间: 2012-10-09来源: 天鹏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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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桂林市商务局获悉,《桂林市市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近日出台并开始实施。这将进一步完善桂林市市级猪肉储备制度,加强桂林市市级猪肉储备(以下简称猪肉储备)管理,确保猪肉储备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和储存安全,做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发挥有效的作用。

  据了解,该办法所称猪肉储备,是指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动物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和市场调控而储备的猪肉产品,包括生猪活体储备和冻猪肉储备。猪肉储备实行常年储备、定期轮换制度。

  近年来,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政府越发重视猪肉储备的管理工作。2008年,广西就已建立区、市两级冻猪肉生猪储备制度。桂林市也于当年下发了关于《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级冻猪肉生猪储备制度的通知》,2008年5月,桂林市商务局、财政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以及各县经贸局、商业局(总公司),市商务监察大队、各承储企业负责人举行会议,宣布了桂林市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分配计划,建立起市级猪肉储备制度。

  此次出台的《桂林市市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在原来“管理暂行办法”、“费用补贴暂行办法”基础上,对猪肉储备管理的职责分工、资质管理,入储管理、在栏管理、轮换管理、出栏和动用管理、监督检查、惩罚制度等方面都做了更为详细地规定。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桂林市猪肉储备管理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桂林政府增强市场调控能力、保障猪肉市场供求的稳定。

  201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