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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期内发霉的面包

发布时间: 2012-01-11来源: 天鹏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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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某超市里的保质期内发霉面包
 
案例:日前,消费者林先生在永嘉瓯北某超市购买了一袋价格为18元速冻面包,买回家后直接放到冰箱冷冻。第3天的早上,林先生将面包袋开拆时,发现面包上已经长了不少的霉点,查看生产日期时,发现面包还在保质期内。保质期内的东西竟然已经发霉,让林先生很是纳闷。提着发霉的面包和超市负责人交涉时,对方给出的理由是林先生买回家后可能存放不当造成的,不予赔偿。最后,林先生拨通了 12315。在永嘉县瓯北工商分局办事员的调解下,最后商家同意一赔十的方式给予林先生补偿。
 
现状:“虽然天气冷了,但是牛奶变质、面包发霉、蛋糕过期等食品问题投诉一直处于‘高温’。”永嘉县瓯北工商分局王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据了解,超市买卖的食品纠纷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种是经营者对食品没有定期检查,对过期的食品没有及时下柜,或者心存侥幸,出售过期食品;一种食品的生产厂家在注明生产日期时,往往推后标售,将生产日期标成出厂日期,包装袋上未过期的食品实则已过期,出现质量问题;一种是包装没有按照真空要求,或者销售者销售途中未达到规范存放,导致食品被污染,出现保质期内发霉。
 
据了解,食品除了明显存在问题的情况,目前有些超市将临界食品捆绑搭售,这种打擦边球的方法让消费者防不胜防。记者走访一些超市发现,商家在排列商品时有不少“潜规则”,排在后面的食品比前排的生产日期要晚。而且在捆绑搭售时,往往用胶袋捆一起,外面能看到的是最新生产的,或印有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的一面一律朝内,消费者不仔细看,很容易就被误导。陈女士在超市里买了几袋混装特价的方便面,仔细看了最外层一袋是最近生产,就以为是最新鲜的,可买回家食用时,却发现里面有两袋快过期了。
 
一家超市奶制品区的销售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搭售已经是业内一个投机的销售策略,不可能标明临界保质期,如果那样,大部分人是不会买这些临界保质期的食品的。
 
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仔细查看食物包装是否完整,如果是真空包装的,是否有气泡,食品有无变质,有无超过保质期,最好选择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的产品;一旦食品出现问题,要注意掌握确凿证据,并及时向工商等相关部门投诉。王局长介绍,经营者违反《消费者保护条例》的,要给予消费者以一赔十或其他金额的赔偿,对商店内的食品要及时清除下柜。数量大的,情节严重的,明知故犯的,要依照《食品法》追究法律责任,吊销营业执照,或大数额的赔偿。
 
对快过期的食品,国家工商总局发布过《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 “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作出醒目提示”。据了解,这一规定不是强制性措施,只是指导性意见,目的在于引导商家尽量提醒消费者。因此,消费者自己要注意查看保质期。
 
案例:日前,消费者林先生在永嘉瓯北某超市购买了一袋价格为18元速冻面包,买回家后直接放到冰箱冷冻。第3天的早上,林先生将面包袋开拆时,发现面包上已经长了不少的霉点,查看生产日期时,发现面包还在保质期内。保质期内的东西竟然已经发霉,让林先生很是纳闷。提着发霉的面包和超市负责人交涉时,对方给出的理由是林先生买回家后可能存放不当造成的,不予赔偿。最后,林先生拨通了 12315。在永嘉县瓯北工商分局办事员的调解下,最后商家同意一赔十的方式给予林先生补偿。
 
现状:“虽然天气冷了,但是牛奶变质、面包发霉、蛋糕过期等食品问题投诉一直处于‘高温’。”永嘉县瓯北工商分局王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据了解,超市买卖的食品纠纷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种是经营者对食品没有定期检查,对过期的食品没有及时下柜,或者心存侥幸,出售过期食品;一种食品的生产厂家在注明生产日期时,往往推后标售,将生产日期标成出厂日期,包装袋上未过期的食品实则已过期,出现质量问题;一种是包装没有按照真空要求,或者销售者销售途中未达到规范存放,导致食品被污染,出现保质期内发霉。
 
据了解,食品除了明显存在问题的情况,目前有些超市将临界食品捆绑搭售,这种打擦边球的方法让消费者防不胜防。记者走访一些超市发现,商家在排列商品时有不少“潜规则”,排在后面的食品比前排的生产日期要晚。而且在捆绑搭售时,往往用胶袋捆一起,外面能看到的是最新生产的,或印有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的一面一律朝内,消费者不仔细看,很容易就被误导。陈女士在超市里买了几袋混装特价的方便面,仔细看了最外层一袋是最近生产,就以为是最新鲜的,可买回家食用时,却发现里面有两袋快过期了。
 
一家超市奶制品区的销售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搭售已经是业内一个投机的销售策略,不可能标明临界保质期,如果那样,大部分人是不会买这些临界保质期的食品的。
 
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仔细查看食物包装是否完整,如果是真空包装的,是否有气泡,食品有无变质,有无超过保质期,最好选择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的产品;一旦食品出现问题,要注意掌握确凿证据,并及时向工商等相关部门投诉。王局长介绍,经营者违反《消费者保护条例》的,要给予消费者以一赔十或其他金额的赔偿,对商店内的食品要及时清除下柜。数量大的,情节严重的,明知故犯的,要依照《食品法》追究法律责任,吊销营业执照,或大数额的赔偿。
 
对快过期的食品,国家工商总局发布过《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 “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作出醒目提示”。据了解,这一规定不是强制性措施,只是指导性意见,目的在于引导商家尽量提醒消费者。因此,消费者自己要注意查看保质期。